江西省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为推动江西省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发展,2008年开始,江西省面向国内外开展高层次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工作进展顺利。在人才的驱动下,江西省的核心竞争力也不断提高。那么,江西省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有何吸引力能够引进这么多人才呢?
引进人才类别: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科技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荣誉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4、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
(除院士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均要求在50周岁以下。)
工资待遇有关:
1、高层次人才工资不计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鼓励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资历、“台阶”等限制,按留学回国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时,优先立项、优先推荐。
税收优惠有关: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高层次补贴、津贴、奖金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签证或长期居留证件,在服务地申请落户;
3、子女申请转(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其父母服务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转(入)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