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学院第九届“我爱我师— 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评选活动是由学院学生会主办的一项校园品牌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目前已连续举办八届,共有82 位老师获此殊荣。活动的举办表达了广大山理学子对老师辛勤工作的敬意,增强了广大同学尊师、爱师的观念,激发出老师强烈的教学热情,增强教师自身责任感,帮助老师准确把握学生心理,营造了学校浓厚的尊师爱教文化氛围。为不断弘扬厚德明礼、尊师爱师的优良传统,搭建师生沟通桥梁,进一步进尊师重教校园文化建设,发掘“爱学生、有学问、会传授、做榜样”的优秀教师,校学生会将继续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第九届“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本届活动将通过学生民主投票的方式评选出10 名左右优秀教师,授予“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荣誉称号,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爱我师——爱要大声说出来
二、活动时间
2019 年10 月19 日——2019 年11 月24 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校学生会
合作媒体:大众日报理工青年全媒体中心青春在线
活动微信:学院团委(微信号:y15sdut)
学院学生会(微信号:sdlgdxxsh)
四、活动程序
活动分为准备期、评选期、表彰期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分别为:
准备期:校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学院学生会介绍活动流程、评选办法等相关事宜;各学院学生会充分熟悉活动并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让全院师生充分了解本次活动,引导更多师生主动参与其中。
评选期: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通过深入寻访、各专业(系)推选、集中展示、学院学生代表投票、全院公示等方式产生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学校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经线上投票、学校评选委员会投票、大众投票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届“我爱我师”优秀教师。
表彰期:校学生会举办颁奖典礼,授予优秀教师“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老师”荣誉称号。
五、评选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尽心尽职;关心学生,能及时热情的给予学生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2.在学术领域内勇于探索并有一定成就;师德高尚、品行端正,具备优良的学术风范、良好的教学风格。
3.近两学年为在校生授课且完整授课至少一门。
4.已获得“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本届评选。
以上条件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兼顾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学生推选热情极高者亦可参评。
(二)评选机构
1. 学院评选工作组
各学院评选工作组组长由本学院学生会主席担任,成员由本学院主要学生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会干部代表所占比例为该学院评选工作组总人数的50%,各专业班干部代表所占比例为该学院评选工作组总人数的30%,普通学生代表所占比例为该学院评选工作组总人数的20%。学院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过程的会务、材料等工作。评选工作组成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评选投票。
2. 学校评选委员会
学校评选委员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张潇文任主任,校学生会副主席张猛、韩庆元、孙华伟、迟静任副主任,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合作媒体代表任委员。
学校评选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组织组、联络组、宣传组。
秘书组负责活动的信息传达、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组长:孙华伟,副组长:陈向龙、赵蓉。
组织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组长:张猛,副组长:张浩、王滕。
联络组负责联系各学院、各媒体及相关人员、单位等工作,组长:韩庆元,副组长:孙大硕、张赟。
宣传组负责活动氛围营造、信息发布等工作,组长:迟静,副组长:刘璐、张福音、赵晓强、于美智。
3.评选监察委员会
评选监察委员会由校学生会常代会会长刘恒嘉任主任,常代会副会长周鹏、石晓文任副主任,常代会委员任评选监察委员会委员。评选监察委员会负责学校与学院评选的监察工作,保证活动公平、公正、民主进行。评选监察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的任何投票环节。
(三)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
(1)深入寻访。各学院评选工作组对本学院符合参评要求的教师进行深入寻访,充分挖掘每位教师身上的先进事迹,形成一份内容详实的介绍材料,客观、真实的反映该教师的相关事迹。
(2)各专业提名学院优秀老师候选人。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依据本届评选活动相关规定,对本学院老师进行提名(每个专业至少提名1 名候选人)并报送学院评选工作组。提名候选人须经本专业2/3 以上学生的认可。
(3)学院学生代表投票。学院评选工作组选拔、召集学生代表对各专业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公开评选,最终确定1 名教师为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学院学生代表中各专业学生人数须相同,代表总数不低于全院学生人数的15%,其中大三、大四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若本学院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授权点,则要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代表。若有其他特殊情况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民主投票环节由评选监察委员会进行现场监督。
(4)上报。各学院评选工作组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
(5)学院公示。学院评选工作组对本学院上报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全院公示3 天,若公示期间出现举报等情况,须上报学校监察委员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选委员会评选
(1)全校公示。学校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教师候选人全校公示3 天。
(2)线上投票。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全校同学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线上投票。投票结果占最终得分10%。
(3)学校评选委员会投票。各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须委派一名学生讲述人,由学生讲述人代表优秀教师候选人阐述候选人事迹材料、学生与教师候选人的故事,不限展示形式,时间限制为5 分钟以内,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投票结果占最终得分20%。
(4)大众投票。大众投票环节建议由各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本人阐述事迹材料、与学生的故事,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临现场,可委派一名学生讲述人替代学院优秀教师候选人完成此环节。大众投票环节不限展示形式,时间限制为5 分钟以内,学校评选委员会组织学生代表对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现场投票。学生代表通过随机抽取各学院在校生产生,各学院随机抽取学生代表人数均相同。大众评审结果占最终得分70%。
(5)确定最终人选。学校评选委员会依据投票结果从23 名优秀教师候选人中确定10 名左右优秀教师,授予“我爱我师—我心中最爱的老师”荣誉称号。
请各位老师将所需上交的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252036818@qq.com
附件4 候选人登记表.docx附件5 候选人事迹材料模板.docx